除了自身要体验之外,对于高考,中考的态度永远是放假。这次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,放假4天。

趁着这个机会,在上星期看到了我同学手上拿着我早已想看的书,之所以没看,可能是因为嫌买书太麻烦或者像红楼梦那样,敬之,远之。因为我一直知道,如果自己尚未到达看那本书的时机,是品味不了那本书的。以前有位老师也告诉过我,《红楼梦》当年他在小时候看的时候,发现这本书没有意思,烂到极点了,而到头来大学再去翻看一下,发现为什么作者可以把这些细节,还有许许多多的情感都融入到这里面去。所以之后我一直知道,读书,要抓准时机。

嗯,我认为时机到了。然后和向他借了这本书的另一位同学说看完给我。然后第二天忘了是早上还是下午,他就伸手把书放在我的桌子上。书有点皱了,问书的主人什么时候买的这书,他说以前初中班主任说这本书不错,要求全班同学购买,然后买了,没看,然后就带这本书给班里人看看。我和他说这本书不错,你有机会也看看,到现在为止我也看完了《追风筝的人》。

故事开始于阿富汗的喀布尔市,主人公阿米尔的父亲是做地毯生意的富翁,而他的家也是全镇上最豪华的。家里有两位仆人哈桑和哈桑的父亲阿里,文中开始说的是阿里和阿里的表亲莎娜芭生下来患有兔唇的哈桑,而哈桑也一直认为阿里是他的父亲,直到哈桑死去也一直认为。前文主要介绍了莎娜芭的美貌和对生出兔唇哈桑的不屑,因为她呆了几个星期就离哈桑和阿里而去。在美貌方面书中曾这样介绍:

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,双臀摇摆,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。

当然,我认为前文的一切一切,如父亲的爱好像平分给了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,而哈桑则是哈扎拉人兼仆人,阿米尔则是父亲的儿子,普什图人,这让阿米尔感到疑惑;我对哈桑在一场风筝比赛中的背叛等等。而阿米尔对哈桑的作为在书中有句经典的句子:

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,知道我站在那儿,袖手旁观。他明知道我背叛了他,然而还是救了我。那一刻我爱上了他,爱他胜过爱任何人,我只想告诉他们,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,湖底的鬼怪。

而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,则是在他去帮阿米尔追回掉落的风筝时说的话:

为你,千千万万遍

而阿米尔的父亲则成了整个故事主要的转折点,前半段文章一直在叙说父亲的正义,自己亲力亲为的花图纸,捐钱去做一个恤孤院,帮助别人了别人许许多多,曾把偷认为是最不可原谅的事情。

罪行只有一种,那就是盗窃。当你杀害一个人,你偷走一条性命,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,夺走他子女的父亲。当你说谎,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。当你诈骗,你偷走公平的权利。

书中有这复杂的人际交往关系,还有曲折不断的故事,如果想要知道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,请自己阅读这本书,感受其中的魅力吧。实在是寥寥文字说不完大大故事,还是亲身体验才有最好的收获。

假期还修改了一下主题的BUG,具体如下:

  • 增加404页面
  • 修改手机访问时的错位
  • 修改了评论界面的美观

新功能:

  • 代码风格<code>
  • 对某个字体的缩写进行解释或阐述,例如:HTML,文中我也把《追风筝的人》中种族解释了一下。
  • 标记文本使用<sup>和下标文本使用<sub>例如:Superscripttext
  • ...

假期这四天,干了很多的事情。

去母校看了一下老师,毕竟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,老师的记性也有点不好了,差点忘了我名字,不过还好,还记得。

见了差不多一年没见的同学,有的胖了,有的瘦了,反正每个人都已经步入了自己的人生轨迹。

我的老师,嗷嗷嗷!

发现移动在学校的网速真是慢呀,信号很好,但是就是网速慢,估计是有什么信号干扰器在捣鬼。反正移动和联通没有影响,可能是网络制式不同的原因吧,移动号称独立自主研发的网络。

然后我就抱上了联通的大腿,原本我手机是不支持联通的,其实就是运营商弄的,就是把其他信号锁了,然后借助谷歌,还有论坛的网友经验。破解了联通2,3G的信号,4G也没什么用,耗电也不需要那么快的网速,联通3G的速度差不多20M的家庭带宽的网速了。

现在移动,联通卡随便插!